房協富戶政策新租約:全長者戶收到通知信後要做甚麼?
本文重點:房協把富戶政策擴展至未受涵蓋的出租屋邨租戶,全長者戶也沒有換約豁免;不能套用房委會的全長者戶申報規則。接受新租約毋須簽署文件;未交拒絕回條,並在舊租約終止後繼續交租,會被視為接受新租約。全長者戶第15批預計於2026年11月13日發信,並非已經發出;批次及處理期限須對照實際通知信(截至2026年10月)。
房協富戶政策新租約安排,是香港房屋協會以通知信、新租約及拒絕回條,把富戶政策分階段擴展至未受涵蓋租戶的換約程序。
住了多年的單位突然收到「終止現有租約」通知,長者和家人容易先擔心是否要搬走,或以為全家都已退休便可以不理會。這次房協的安排,同時涉及提供新租約;接受與拒絕各有不同的做法,繼續交租也可能構成接受。最需要先核對的是誰發信、舊租約何時生效、信內列出的終止日期,以及自己是否接受新條款。以下集中說明房協現住租戶收到換約通知後的處理,不代替個別租約或法律意見;其他住屋途徑可配合長者住屋出路全攻略比較。
目錄
房協富戶政策與房委會規則先分清
這篇適用於香港房屋協會出租屋邨的換約通知。房協官方專頁列明,是次全面實施安排沒有任何租戶可獲豁免。全長者戶是指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這個分類決定發信批次,並不代表不用換新租約。
房委會則是另一個業主,其入息及資產申報安排對全長者戶有指定豁免,但仍須申報居住情況。不能把這項豁免當作房協通知信的答覆依據,也不要把兩個機構的表格或限額混在一起。
先翻看現有租約或通知信上的機構名稱;不確定所屬業主時,向自己屋邨辦事處查證。本文說明的是換約程序,個別家庭的新條款、申報及租金安排,仍須閱讀房協發給自己的文件。
全長者戶怎樣核對通知信批次?
房協按「現時租約生效日期」分批,不是單憑年齡、退休日期或搬入屋邨的大概年份判斷。現行全長者戶時間表如下(截至2026年10月):
批次 | 現時租約生效日期 | 官方預計發出通知信日期 |
第12批 | 1964年9月1日至1993年11月16日 | 2026年8月14日 |
第13批 | 1993年12月1日至2006年4月16日 | 2026年9月15日 |
第14批 | 2006年5月1日至2015年7月16日 | 2026年10月15日 |
第15批 | 2015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16日 | 2026年11月13日 |
以上均是官方「預計」時間,房協註明可因實際情況調整。表內較早的日期已過,不等於每戶都已收到;第15批的11月日期,也不能寫成已經發信。真正需要處理的期限,以自己收到的通知信及新租約為準。
例如,舊租約在2015年8月1日生效的全長者戶,可先對照第15批;但不宜自行推算終止租約或交回回條的日期。若原租約曾經更改、家庭成員有變,或日期不落在表列範圍,宜把實際文件交屋邨辦事處核對。

收到信後,接受新租約怎樣處理?
房協會發出通知信、新租約,以及拒絕新租約的通知回條。通知信包括終止現有租約及提供新租約的安排;新租約內的條款不能自行修改。不要只讀到「終止」便把其餘文件放下,也不要只問是否需要簽名而忽略新條款。
建議按以下次序處理:
把整套文件放在一起: 核對通知信日期、現有租約終止日、新租約條款,以及附表列出的家庭成員。
把不明白的條款先問清楚: 房協明示應詳閱及理解文件,作決定前諮詢法律意見。可記下條款編號及自己的問題,攜帶文件查詢。如需先了解香港一般法律求助渠道,可參閱長者法律求助指南,再確認服務範圍及預約安排。
確認是否接受: 若接受新租約,毋須簽署任何文件;房協的做法是於遷出通知屆滿日後,繼續如常繳交單位租金。
保存交租及確認紀錄: 房協確認收到租金後會發出確認信;新租約在現有租約終止後即時生效,附表列明的家庭成員可繼續居住。
尤其要留意:未交拒絕回條,並於舊租約終止後繼續交租,會被視為接受新租約。「我沒有簽名」不能單獨用來判斷自己尚未接受。家人代為處理時,也應先讓戶主了解文件及決定,不要擅自代他停交租金或寄出拒絕回條。
不接受或未能如期遷出,期限怎樣計?
按房協換約常見問題,拒絕接受新租約的租戶,須由通知信日期起計一個月內,填妥拒絕回條並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並在終止租約屆滿日或之前交還單位。這是一項影響居住安排的決定,宜先了解新條款及另覓居所的實際情況,再尋求法律意見。
情況 | 官方處理安排 | 要核對的期限 |
決定拒絕新租約 | 填妥拒絕回條,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 | 通知信日期起計一個月內 |
拒絕新租約,並交還單位 | 於終止租約屆滿日或之前交還 | 以自己的通知信為準 |
拒絕但不能如期遷出 | 申請最長四個月的定期暫准居住證;暫住期間須交佔用費 | 通知信日期起計一個月內申請;最長暫住期由租約終止日起計 |
暫准居住不是永久延續租約,期限屆滿後仍須遷出。房協亦在常見問題中說明:由於租戶不接受這次提供的新租約而終止現有租約的情況,不適用該處所述的一般上訴程序。不要把其他終止租約個案的程序,或房委會的上訴規則,直接搬到這次房協換約上。
如果對信內日期、拒絕的後果或暫住安排有疑問,應在期限前攜帶全套文件查詢,而不是等到需要遷出時才處理。

交租、按金、租援與防騙要留意甚麼?
接受這次安排後,現有交租方法,包括銀行自動轉賬,繼續適用。舊租約按金會轉到新租約,毋須重新繳交;房協常見問題進一步列明毋須補交按金差額,是次換約的印花稅亦由房協負責。正在領取租金援助的租戶,若接受新租約,毋須重新申請租援。這些是本次換約的安排,不能推論個別住戶日後的租金永遠不變。
房協明示,是次全面實施安排毋須費用。若有人聲稱可以收費代辦、豁免換約或提供方便,不宜把錢或個人資料交給對方;應先向屋邨辦事處核實身份及要求。房協提醒,如有人藉此索取利益,應向警方或廉政公署舉報。
可直接使用以下官方查詢途徑(截至2026年10月):
所屬屋邨辦事處: 核對信件、租約日期、家庭狀況變更及個案安排。
房協「富戶政策全面實施」熱線:2401 1343。 星期一至日,包括公眾假期,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致電前,宜先準備通知信及舊租約,寫下需要核對的日期和條款;不要僅憑陌生來電提供的付款指示操作銀行賬戶。
官方資料來源
房委會:入息及資產申報(用於區分不同業主的規則)
資料核對截至2026年10月。批次時間表可調整,個別安排以房協發出的通知信及新租約為準。本文提供一般程序資訊,不能代替個別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房協富戶政策通知信未收到,是否不用換約?
不能只憑未收到信作這個判斷。時間表可因實際情況調整,而且批次須按現時租約生效日期及家庭分類核對。宜先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查詢自己的批次、是否已發出通知及通訊安排;不要自行套用其他住戶的信件日期作為自己的期限。
家庭成員有變,原本是全長者戶,可以不通知房協嗎?
不可以。房協列明,家庭狀況有任何變更,須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是否仍屬全長者戶,要按所有家庭成員是否均年滿60歲或以上核對。應把實際變更及租約文件交予辦事處跟進,不要只沿用舊有分類,或直接使用房委會的加戶及申報規則。
原來有銀行自動轉賬,換約後要另開一項嗎?
房協列明現時交租方法,包括銀行自動轉賬,繼續適用。宜按自己的通知信核對應繳租金和日期,保存扣款紀錄;未核實前不要自行取消原有安排或重複設立另一項。如不打算接受新租約,更應先釐清拒絕程序及繼續交租的法律後果,不能把自動轉賬當成與接受無關的小事。
有人收費協助全長者戶豁免換約,應怎樣處理?
是次全面實施安排沒有租戶豁免,辦理亦毋須費用。不要因對方自稱社工、律師、關愛隊成員或房協代理便付款或交出個人資料。先使用房協官方專頁的聯絡方法,向屋邨辦事處核實;如有人藉安排或豁免換約索取利益,按房協提醒向警方或廉政公署舉報。
房協富戶政策新租約總結
處理房協富戶政策換約,先分清業主,再對照舊租約生效日期及實際通知信。把通知、新租約和拒絕回條放在一起,理解接受、拒絕及暫住的不同後果;有疑問要在期限前查詢及尋求法律意見。家人協助時,最有用的是一起讀文件、記錄關鍵日期及保存交租紀錄,而不是只憑「全家已退休」便決定不回覆。
如需重新比較公屋、房協不同住屋模式及其他退休住屋選擇,可回到本文開首的長者住屋出路指南,整理下一步。本文不代表任何租戶已獲豁免、批准暫住或完成換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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