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人是什麼?角色、責任與法律責任一次看清
本文重點:遺囑執行人是身故者生前在遺囑中親自指定的人選,負責按照遺囑內容申請遺囑認證及分配遺產遺囑執行人的主要職責包括保管遺產、清繳身故者的欠債,以及按照遺囑內容將剩餘遺產分配予受益人遺囑執行人如處理不當,例如挪用遺產或者拖延分配,有可能須要承擔法律責任
遺囑執行人 是指身故者生前在遺囑中親自指定,負責申請遺囑認證及按照遺囑內容分配遺產的人選。遺囑執行人的角色及責任是長者遺產承辦全攻略: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申請與流程一次看清系列之一,本文詳細拆解遺囑執行人的具體職責及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更多老友鬼鬼遺產承辦系列文章,可在本欄目找到。
遺囑執行人是什麼:角色與委任方式
遺囑執行人由身故者生前在遺囑中親自指定,一般為身故者信任的家人、朋友,或者律師等專業人士。遺囑可以指定一名或者多名執行人,如指定多於一名,各人須共同行使職權,惟其中一人亦可以先行申請遺囑認證,其餘人保留日後加入的權利。獲指定為遺囑執行人,須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書,方正式獲授權處理遺產,具體的申請流程可參閱遺囑認證申請全攻略:有遺囑人士的遺產承辦程序一文。
遺囑執行人的主要職責
遺囑執行人的主要職責包括:
申請遺囑認證:向遺產承辦處提交申請,取得法律授權
為遺產估值及保管:整理及保管身故者名下的資產,直至完成分配
清繳欠債及開支:處理身故者生前遺下的欠債、稅項及喪葬開支
按照遺囑分配剩餘遺產:將扣除欠債及開支後的剩餘遺產,按照遺囑內容分配予受益人

遺囑執行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遺囑執行人須按照遺囑內容及法律規定行事,如出現以下情況,有可能須要承擔法律責任:
未經授權處理遺產:在取得遺囑認證書之前,擅自處理或者動用遺產
挪用或者濫用遺產:將遺產用作個人用途,而非按照遺囑內容分配
拖延分配或者處理不當:無合理原因拖延分配遺產,或者因為疏忽而令遺產受損
如遺囑執行人涉及較複雜的遺產,或者對自己的職責範圍有疑問,建議諮詢律師的專業意見,具體考量可參閱自行申請遺產承辦或委託律師?如何選擇合適方式一文。

遺囑執行人可以拒絕擔任嗎
可以,獲指定為遺囑執行人的人士,如果不願意或者無法擔任,可以透過簽署放棄權益的文件,正式拒絕擔任,而毋須承擔進一步的法律責任;如所有指定執行人均拒絕擔任,或者遺囑本身沒有指定執行人,則須改為申請附連遺囑的遺產管理書,具體的申請流程可參閱遺產管理書申請全攻略:沒有遺囑的遺產承辦程序一文。
提醒: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亦不能取代由律師處理的專業法律服務。遺囑執行人的具體職責及法律責任因應個別遺囑及遺產情況而有所不同,實際安排建議直接諮詢律師。本文提及的程序資料以撰文時(2026年9月)為準,其後可能有所調整。
常見問題
遺囑執行人一定要是家人嗎?
不一定,遺囑執行人可以是身故者信任的任何成年人,包括朋友或者律師等專業人士,並非必須由家人擔任,惟身故者一般會選擇信任及願意承擔相關職責的人選。
遺囑執行人可以同時是受益人嗎?
可以,遺囑執行人身兼受益人在香港是常見的安排,惟遺囑執行人仍然須要按照遺囑內容公正處理遺產,不可以因為自己同時是受益人而偏私處理。
遺囑執行人未取得遺囑認證前,可以先處理遺產嗎?
不可以,遺囑執行人須先取得遺囑認證書,方正式獲得法律授權處理遺產,在此之前擅自處理遺產,有可能須要承擔法律責任。
遺囑執行人如果拒絕擔任,遺產會如何處理?
如所有指定執行人均拒絕擔任,須改為申請附連遺囑的遺產管理書,由合資格人士按照遺囑內容分配遺產,具體申請方式與一般遺產管理書申請相近。
遺囑執行人總結:責任重大,須按遺囑公正行事
遺囑執行人是遺產承辦程序中的關鍵角色,須要清楚了解自己的職責範圍,包括申請遺囑認證、保管遺產、清繳欠債及公正分配剩餘遺產,並且留意未經授權處理遺產可能帶來的法律責任。如對自己的職責有任何疑問,或者遺產涉及較複雜的情況,建議及早諮詢律師的專業意見,確保程序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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