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對你有什麼改變?

Ray Chow
Aug 26
5 min read
本文重點:《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已於2026年7月31日正式生效,是預設醫療指示首次獲得清晰的法律地位新例訂明標準表格,涵蓋末期病症、持續植物人狀態/不可逆轉昏迷,以及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疾病三大臨床情況新例確立「疑點利益歸於施救」原則,讓醫護人員在不確定情況下優先施行搶救,同時保障有效訂立指示人士的意願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對你有什麼改變? 是指《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正式生效後,對長者及其家人在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方面的實際影響。過往預設醫療指示雖然在臨床實務上已經存在,惟一直缺乏清晰的法律地位,新例的生效正正填補了這個空白。本文是平安三寶完整指南:遺囑、持久授權書與預設醫療指示3份文件全面了解(附2026新例)系列之一,拆解新例的具體內容及對長者的實際影響。更多老友鬼鬼平安三寶系列文章,可在本欄目找到。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或者醫療意見,亦不能取代由律師擬備的法律文件。有關預設醫療指示的簽署見證及具體程序,均須由律師或者相關醫療專業人士處理。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新例訂明什麼內容?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已於2026年7月31日正式生效,是預設醫療指示首次獲得清晰的法律確認地位。新例讓精神上仍然有能力的成年病人,可以預先訂明自己在特定臨床情況下,是否拒絕接受心肺復甦法、人工呼吸或者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維持生命治療。

新例生效前後,最大的分別係什麼?

新例生效前,預設醫療指示雖然在臨床實務上已經獲得採用,惟法律地位相對模糊;新例生效後,只要按照法定的標準表格及見證程序訂立,指示便獲得清晰的法律確認地位,醫護人員按照有效指示行事亦受到法律保障。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適用於邊三大臨床情況?

新例的標準表格涵蓋以下三個臨床情況:


  1. 末期病症:患上不可逆轉的末期疾病,估計存活時間有限

  2. 持續植物人狀態或者不可逆轉昏迷:喪失意識,並且醫學上評定為不可逆轉

  3. 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維持生命的疾病:其他符合特定臨床條件的晚期不可逆轉疾病


三大臨床情況及具體的簽署程序,可參閱預設醫療指示點簽?見證人資格及三大適用情況詳解一文。


長者訂立指示時,須就上述其中一項臨床情況,逐一考慮自己對維持生命治療的意願,並以標準表格清楚訂明,避免日後因為表述含糊而引起爭議。


由於三大臨床情況的具體臨床定義涉及專業醫學判斷,長者如對自己的情況是否符合有關定義有疑問,建議直接向主診醫生或者醫院管理局查詢確認。


長者在醫院診所了解預設醫療指示新例
新例的標準表格涵蓋末期病症、持續植物人狀態或者不可逆轉昏迷,以及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疾病三大臨床情況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疑點利益歸於施救」原則

新例確立「疑點利益歸於施救」的法律保障原則,具體涵蓋兩個情況:


  • 醫護人員如不知悉病人已經訂立有效的預設醫療指示,因而施行搶救,不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

  • 醫護人員如合理地相信病人已經訂立有效的預設醫療指示,因而未有施行搶救,同樣不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


以上兩個情況,均以醫護人員當時的合理判斷為依歸,而非事後以完整資訊回頭審視當時的決定是否恰當。


此原則的核心目的,在於保障醫護人員在資訊不完整或者情況緊急的情況下,仍然可以按照當時合理的判斷行事,同時亦確認有效訂立指示人士的意願應該獲得尊重。


醫護人員在病房查閱病人的預設醫療指示文件
新例確立「疑點利益歸於施救」原則,保障醫護人員在不確定情況下優先施行搶救,同時尊重已有效訂立指示人士的意願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對長者有什麼實際影響?

對長者而言,新例生效帶來以下實際影響:


  • 法律地位更清晰: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訂立,指示的法律效力毋須再依賴模糊的臨床慣例

  • 醫護人員的保障更明確:醫護人員按照有效指示行事,法律責任的界線更加清晰,減低執行時的猶豫

  • 既有指示宜重新檢視:新例生效前已經按照當時做法訂立的指示,其法律效力宜向醫院管理局或者衞生署查詢確認,亦可以考慮按新例的標準表格重新訂立


長者如已經訂立持久授權書,亦可以留意兩份文件之間的分別,具體可參閱持久授權書 vs 預設醫療指示:分別在哪裡,使毋須兩樣都做?一文。

常見問題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中,哪位部門負責推行新例?

新例由醫務衞生局統籌,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分別負責制訂相關的服務及操作指引,長者如有查詢,可以直接向衞生署或者醫院管理局了解具體的執行安排。

新例生效之前已經訂立的預設醫療指示,是否即刻失效?

不會即刻失效,惟其法律效力宜直接向醫院管理局或者衞生署查詢確認,長者亦可以考慮按新例訂明的標準表格及程序重新訂立,以確保清楚符合新例的法定要求。

「疑點利益歸於施救」原則,是否即係話醫護人員可以隨便不理會指示?

不是,此原則的核心是保障醫護人員在資訊不完整或者情況緊急時的合理判斷,如醫護人員已經知悉病人訂立有效的指示,仍然應該按照指示行事,此原則並非賦予醫護人員忽視有效指示的權力。

想了解預設醫療指示的簽署程序,可以參閱哪裡?

預設醫療指示的具體簽署程序及見證人資格要求,本系列另有專文詳細拆解,長者宜先了解清楚訂立指示前須準備的事項,包括見證人資格及所需文件。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總結:及早了解,把握新例

預設醫療指示新例2026年7月31日已生效:對你有什麼改變的核心,在於長者及其家人清楚了解新例訂明的三大臨床情況及「疑點利益歸於施救」的保障原則,並留意新例生效前已訂立的指示宜重新檢視其法律效力。隨著預設醫療指示首次獲得清晰的法律地位,長者宜把握機會,及早了解及訂立適合自己意願的指示,讓自己在關鍵時刻的意願可以獲得清晰的表達及尊重。


喜歡《老友鬼鬼》的內容?立即訂閱我們的YouTube頻道,追蹤最新節目及生活資訊。品牌如有合作查詢,歡迎瀏覽品牌合作頁面了解詳情。


Comments


Tel/WhatsApp: +852 ‭6680 2602‬

關注我們

  • Youtube
  • Facebook
  • Instagram
  • 線程

香港總部

香港觀塘巧明街114號迅達工業大廈7樓B

深圳分部文意創(深圳)

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南山街道荔灣社區自貿西街18號前海香繽紛大廈320-B095

©2026 GoodGoodBuddy. All rights reserved.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