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管理法律諮詢: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外展法律服務、調解及糾紛顧問小組
本文重點:民政事務總署與香港律師會合作推行「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以預約方式免費提供口頭的法律意見,每次會面時間不多於45分鐘業主立案法團可申請「免費大廈管理外展法律諮詢服務」,由律師出席業主大會,提供不超過六小時的免費法律服務;另有最多共15小時的免費調解服務(截至 2026年10月)這些服務不接受與《建築物管理條例》、工作守則或大廈公契不相關的申請,亦不接受與滲水事宜相關的申請
大廈管理法律諮詢 是指業主、租客及業主立案法團就大廈管理事宜,例如大廈公契的詮釋、法團的權責、管理費及維修費的分攤,向律師尋求的法律意見,民政事務總署設有多項免費服務。
一句話總結:個人問題可申請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法團開會可申請外展法律服務,各方有爭議則可考慮免費調解。
不少長者住在舊樓,或擔任業主立案法團的委員,經常要處理管理費、維修費分攤或法團決議等問題。民政事務總署的大廈管理網站列出多項支援服務,由一對一的法律諮詢,到律師出席業主大會、專業調解及糾紛顧問小組。本文按民政事務總署的資料,整理各項服務的對象、申請方法及限制。
本文只提供一般資料,並非法律意見;如涉及具體法律問題,宜諮詢律師。以上資料於撰文時(2026年10月)確認。
大廈管理法律諮詢:民政事務總署有哪些服務?
服務 | 適合的情況 | 免費服務時數 |
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 業主、租客或法團成員就大廈管理事宜尋求口頭法律意見 | 每次會面不多於45分鐘 |
免費大廈管理外展法律諮詢服務 | 法團舉行業主大會,需要律師出席及提供法律意見 | 不超過六小時 |
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計劃 | 各方希望通過調解處理大廈管理糾紛 | 最多共15小時 |
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 | 複雜的大廈管理糾紛個案 | 由個案小組提供意見 |
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民政事務總署與香港律師會合作推行此服務,開展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範疇包括《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大廈公契的詮釋、業主立案法團的權責,以及維修費及管理費的分攤等。
服務對象: 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業主/居民組織的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成員、業主,以及租客/佔用人
申請方法: 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及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交回有關大廈所屬地區的民政事務處,或透過網上連結登記;資料及文件不足,將不能處理申請
會面安排: 申請人最多可與另外三人一起會見義務律師,每次會面時間不多於45分鐘
會面地點 | 時間(公眾假期除外) |
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會議室 | 逢星期一及星期四,下午6時30分至7時15分、下午7時30分至8時15分 |
九龍紅磡鶴園街8號煥然懿居2樓樓宇復修資源中心會議室 | 逢星期二及星期五,下午6時30分至7時15分、下午7時30分至8時15分 |
大廈管理法律諮詢:哪些申請不會受理?
申請人已獲法律援助署提供法律援助
申請人已聘請律師處理個案
申請人擬諮詢的問題已有同一大廈其他申請人提出
申請人在申請日期之前的三年內,已接受法律諮詢服務
申請人擬諮詢的問題曾在之前的申請提出
民政事務總署亦列明,義務律師在會面中提供的意見不代表民政事務總署的立場。

免費大廈管理外展法律諮詢服務:律師出席業主大會
民政事務總署與香港律師會自二零一九年九月起合作推出此服務。具處理大廈管理事宜經驗的律師會被委派到成功申請的法團,提供不超過六小時的免費法律服務,包括出席業主大會的會前會議、閱讀與會議相關的資料,以及出席業主大會和在會上提供法律意見。
法團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
在遞交申請表格時,沒有聘用任何律師
所屬建築物須為住宅或綜合用途(商住兩用)大廈
住宅單位的每年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不超過指定上限,例如港島區為$258,000,九龍區為$161,000(截至 2026年10月)
在申請日期之前一年內沒有接受過此服務
法團須經管理委員會或法團會議通過決議申請,並在業主大會預計舉行日期前至少28日前,把申請表格、會議紀錄副本及相關文件交回大廈所屬地區的民政事務處。申請人一般會於10個工作天內收到通知;查詢可致電3107 3508。
大廈管理糾紛:免費調解及顧問小組
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計劃
民政事務總署與香港和解中心及香港調解會合作推行此計劃。只要有關各方希望通過調解處理大廈管理糾紛,民政事務總署會安排專業調解員提供最多共15小時的免費調解服務,以協助各方達成和解協議。正式調解會議在灣仔修頓中心或大角咀市建一站通資源中心舉行,時間由調解員安排。
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
在接獲地區民政事務處的轉介後,民政事務總署會安排顧問小組的一名召集人及兩名成員組成個案小組,詳細了解個案,向當事人提供中立、權威和專業的意見。小組成員來自律師、會計師、測量師、工程師及物業管理等界別,會面在灣仔修頓中心舉行,時間為下午7時30分至9時30分。
如糾紛涉及欠交管理費等金錢申索,而款額在75,000元或以下,亦可考慮小額錢債審裁處。

滲水問題可以申請這些服務嗎?
不可以。民政事務總署列明,上述各項服務不接受與《建築物管理條例》、條例下的工作守則或大廈公契不相關的申請,亦不接受與滲水事宜相關的申請。如對大廈管理服務有查詢,可聯絡所屬地區民政事務處的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申請各項服務時,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大廈管理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簡介,把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交回所屬地區的民政事務處,或透過網上連結登記;以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為例,民政事務總署收到電子申請表後,會在10個工作天內認收,並通知所屬地區的民政事務處跟進。其他法律問題,可參閱免費法律諮詢。
官方資料來源
常見問題
租客可以申請大廈管理法律諮詢嗎?
可以。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服務對象包括業主及租客/佔用人,申請人可把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交回有關大廈所屬地區的民政事務處,或透過網上連結登記。
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可以重複申請嗎?
有限制。申請人如在申請日期之前的三年內已接受法律諮詢服務,或擬諮詢的問題曾在之前的申請提出,申請將不會受理。
外展法律服務要多早申請?
法團須在業主大會預計舉行日期前至少28日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已蓋上法團印章或圖章的會議紀錄副本及相關文件交回民政事務處,一般會於10個工作天內收到通知。
大廈管理調解要收費嗎?
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計劃由民政事務總署安排專業調解員,提供最多共15小時的免費調解服務。
大廈管理法律諮詢總結:按需要選擇服務
個人諮詢: 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每次不多於45分鐘
法團業主大會: 外展法律服務,不超過六小時
各方爭議: 免費調解最多共15小時,複雜個案可經民政事務處轉介顧問小組
不受理: 與滲水事宜相關的申請
本文只提供一般資料,並非法律意見;如涉及具體法律問題,宜諮詢律師。本文提及的服務及申請安排以撰文時(2026年10月)為準,其後可能有所調整,實際安排請以民政事務總署的最新公布為準。
更多法律求助資料,可以參閱長者法律求助: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小額錢債及大廈管理糾紛求助途徑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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