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申請:資格、60歲以上資產扣減、分擔費及申請步驟
本文重點:法律援助申請須通過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為452,320元,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為2,261,600元(截至 2026年10月)申請人年滿60歲,在計算可動用資產時可獲扣減一筆相等於普通法援計劃財務資格限額的數目,即452,320元;自住物業亦不會計算在資產內民事法律援助可親身到法律援助署辦事處申請,一般在遞交正式申請當日起計3個月內收到結果通知
法律援助申請 是指缺乏經濟能力的人士,向法律援助署申請由律師(有需要時包括大律師)代表在法庭進行訴訟的程序,申請人須通過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
一句話總結:先估算自己的財務資源是否在限額之內,再帶齊證明文件到法律援助署辦事處申請。
法律援助署為合資格申請人提供律師代表訴訟,範圍包括區域法院或以上級別的法院。不少長者會問:有自住物業和少量積蓄,是否就不合資格?法律援助署的計算方法對60歲或以上的申請人有特別扣減。本文按GovHK及法律援助署的資料,整理申請資格、財務資源的計算、分擔費及申請步驟。
本文只提供一般資料,並非法律意見;如涉及具體法律問題,宜諮詢律師。以上資料於撰文時(2026年10月)確認。
法律援助申請:有哪兩類計劃?
計劃 | 財務資格限額(截至 2026年10月) | 涵蓋範圍(部分例子) |
普通法律援助計劃 | 452,320元 | 民事訴訟包括家事及婚姻糾紛、人身傷害申索、勞資糾紛、合約糾紛等;亦涵蓋刑事訴訟 |
法律援助輔助計劃 | 2,261,600元 | 為財務資源超出普通法律援助計劃限額的人士而設,適用於指定類別的申索,例如索償額很可能超過75,000元的人身傷亡索償,以及醫療、牙科疏忽的申索 |
如屬民事案件,申請人的財務資源不得超過法定財務資格限額。如屬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署署長如認為給予法律援助有助維護司法公義,即使申請人的財務資源超逾限額,仍可運用酌情權批出法律援助,但申請人須按其財務資源繳付較高的分擔費。
法律援助申請的經濟審查怎樣計算?
財務資源是指每月可動用收入乘以12,再與可動用資產相加後所得的數目。
可動用收入: 總收入減去某些許可扣減項目後所得的每月淨收入;可扣減的項目包括租金、差餉及供申請人本人和受養人支付生活開支的法定豁免額
個人豁免額: 只有申請人一人的住戶,個人豁免總額為7,740元(截至 2026年10月)
可動用資產: 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珠寶、古董、股票、股份及物業;自住物業、傢俬及用具、衣物及營生工具不會計算在資產內
法律援助申請:60歲以上的資產扣減
法律援助署列明,如申請人年滿60歲,在計算可動用資產時可獲扣減一筆相等於普通法援計劃財務資格限額的數目,即452,320元。對有一定積蓄的退休長者來說,這項扣減可能影響能否通過經濟審查,申請前可先用法律援助署網頁的工具估計自己的財務資源。
要留意,GovHK提醒,如申請人為減少財務資源而故意轉售或減少任何資產或耗用收入,以便符合財務資格限額,法律援助署署長可拒絕批出法律援助。

案情審查、分擔費及署長第一押記
案情審查: 就民事案件而言,須具備合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至於刑事案件,如審訊有助維護司法公義,便會批出法律援助
分擔費: 通過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並獲批法律援助後,或須按所擁有的財務資源,就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繳付分擔費
署長第一押記: 不論受助人是否須繳付分擔費,如從獲批予法律援助的訴訟討回或保留任何金錢或財產,便須以該等金錢或財產,向法律援助署署長清還法律援助署支付的訟費及其他費用
法律援助申請步驟
到辦事處申請: 民事法律援助可親身前往金鐘道政府合署25樓或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的法律援助署辦事處提出申請
填寫表格: 填妥於辦事處詢問處索取的問卷及表格;法律援助署只會在申請人填妥所需表格和問卷,並提供所有有關文件後,才安排約見時間
網上預辦: 年滿18歲的民事法律援助申請人,如所申請的並非緊急案件,可透過法律援助電子服務入門網站,先於網上提交預辦申請所需資料
等候結果: 一般會在遞交正式申請當日起計3個月內收到結果通知;法律援助署可能需要向銀行、其他政府部門或醫院管理局等第三者索取資料
接受法律援助: 民事訴訟須於14日內交回已簽署的表格,連同分擔費(如須繳交)
如案件情況緊急,申請時可通知詢問處的職員,法律援助署會優先處理申請。辦事處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四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下午5時45分,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下午6時(截至 2026年10月)。
需要攜帶的文件
GovHK列明,不論申請民事或刑事法律援助,均須帶備所有證明文件,例如銀行存摺、糧單、租務單據、按揭還款表、薪俸稅評稅表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證明文件等,以供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之用。

法律援助申請被拒怎麼辦?
上訴: 可以就法律援助申請被拒的決定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提出上訴,司法常務官的決定為最終的決定;如申請涉及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而被拒,則可向覆核委員會提出上訴
經濟狀況有變: 如因無法通過經濟審查而遭拒絕,但其後經濟狀況有變,使財務資源不再超出限額,可重新提出申請
只需要法律意見: 法律援助署不會為市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如只需要初步意見,可使用免費法律諮詢
金額較小的金錢糾紛,則可考慮小額錢債審裁處。涉及遺產的法律後果,可參閱沒有平安紙怎麼辦?無遺囑分身家的法律後果。
官方資料來源
常見問題
法律援助申請要收費嗎?
除根據法律援助輔助計劃提出的申請外,申請人無須繳付申請費。不過,獲批法律援助後,或須按財務資源繳付分擔費。
有自住物業,法律援助申請會被拒嗎?
自住物業不會計算在可動用資產內。年滿60歲的申請人,在計算可動用資產時亦可獲扣減452,320元。申請人仍須通過案情審查。
法律援助申請要等多久才有結果?
民事法律援助一般會在遞交正式申請當日起計3個月內收到結果通知。如案件情況緊急,可通知詢問處的職員,法律援助署會優先處理。
法律援助署可以給我法律意見嗎?
不可以。按GovHK的資料,法律諮詢不在法律援助署的服務範圍內。如需要初步法律意見,可使用當值律師服務的免費法律諮詢計劃或香港律師會的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法律援助申請總結:先估算財務資源
兩類計劃: 普通法律援助計劃(452,320元)及法律援助輔助計劃(2,261,600元)
60歲或以上: 計算可動用資產時可獲扣減452,320元
申請: 可親身到辦事處,帶齊證明文件,一般3個月內有結果
獲批後: 或須繳付分擔費,並受署長第一押記約束
本文只提供一般資料,並非法律意見;如涉及具體法律問題,宜諮詢律師。本文提及的限額、豁免額及申請安排以撰文時(2026年10月)為準,其後可能有所調整,實際安排請以法律援助署的最新公布為準。
更多法律求助資料,可以參閱長者法律求助: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小額錢債及大廈管理糾紛求助途徑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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